民办学校应将银龄教师纳入教师队伍管理,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同层次本校专任教师平均水平的银龄教师,助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通知如下,鼓励银龄教师投身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民办学校,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负责民办学校的需求对接、组织实施、数据采集、平台维护等工作,并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费、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生活条件,根据受援学校需求,及时收集积累相关信息资料,银龄教师援助期间人事关系、现享有的退休待遇不变,灵活开展支持工作,可视同本校专任教师,民办学校自筹经费, 联系方式: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电话:010-84629952 电子邮箱:xuxq21@mails.tsinghua.edu.cn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电话:010-66097090 电子邮箱:jsgl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1月25日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统筹协调,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参与基础教育领域的, 二、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对新建民办院校在折算系数上给予倾斜,指导受援学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特别是民办高校开展支教、支研,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 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4〕4号 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