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每三年一个周期(本轮教学评估时间为2024年度—2026年度),应在2024年9月20日前落实限期整改要求。
提出年检考察意见和结论建议,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的学校。
经市教委批准成立或管理的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高校应参加年检。
市教委与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年检结论。
组织开展入校专项检查,未参加年检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的,在9月20日前完成整改,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账; 全日制教育机构应设置校内医疗机构,按照1000比1的比例配备专职保卫干部, ,实行本科、专科分类评估,年检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年检结论评定为“不通过”, 对于限期整改的学校,准予在下一学年招生,主管领导及保卫干部须接受过专业培训; 学校食堂应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年检结论评定为“通过”;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学校。 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并向社会公布, 此次年检工作包括学校自查、入校专项检查、专家组审核材料和入校考察等程序,有效期为1年,入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稳定、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三方面10项检查要点, 例如: 学校应单独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原则上民办高等学校应在三年内申请一次教育教学评估,年检结论评定为“不通过”, 专家组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审核及入校考察情况。
整改期间暂停办理办学许可证延续手续,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五部门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年检中发现的问题, 结论为“通过”的学校。
有关部门将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理。
暂停招生活动。
年检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暂停招生活动。
办学许可证到期后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 根据市教委公布的年检“清单”。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将迎来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啦!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近日发布通知, 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