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杨湛菲、王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学位法,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自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学位法规定,关心爱护学生。
学位法规定,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当为人师表, 学位法还规定,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等授予,指导学生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水平,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
学位法规定, 此外,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为研究生配备品行良好、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者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科研人员或者专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建立遴 |